高空抛物!江西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24-08-04 10:29:09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高空抛物 常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空的痛”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7月16日 全南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 其家人路过贸易广场某美食店时 被楼上抛下的硬纸板砸伤 请求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报后 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线索 迅速传唤嫌疑人月某进行调查 经查 7月15日8时许 犯罪嫌疑人月某 在自己经营的美食店楼顶 清理随意堆放的废旧物品 并联系废品站人员前来回收 月某为了图省事 将自己整理好的硬纸板 从约离地面10米高的楼顶扔下 却不料砸中楼下路过的左某 致其后颈部、左侧臀、左侧髋部受伤 经讯问 月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月某 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的行为 严重危害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01/20240801589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作者:admin
法制新闻

- 李强在江苏调研
- 新华社南京6月18日电(记...

- 省检察院第二党建联系...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 习近平会见塔吉克斯坦...
- 新华社阿斯塔纳6月17日电...

- 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
- 阿斯塔纳6月16日电(记者...

- 董开军检察长率河北检...
- 应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国际事...

- 中共中央举行纪念陈云...
- 6月13日,中共中央在北京...

- 最高法召开青年法官(...
-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李强会见欧洲中央银行...
-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国...

- 司法部部长贺荣会见澳...
- 6月11日,司法部部长贺荣...

-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十四...
- 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