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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江西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24-08-04 10:29:09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高空抛物

  常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空的痛”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

  7月16日

  全南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

  其家人路过贸易广场某美食店时

  被楼上抛下的硬纸板砸伤

  请求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报后

  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线索

  迅速传唤嫌疑人月某进行调查

  经查

  7月15日8时许

  犯罪嫌疑人月某

  在自己经营的美食店楼顶

  清理随意堆放的废旧物品

  并联系废品站人员前来回收

  

  月某为了图省事

  将自己整理好的硬纸板

  从约离地面10米高的楼顶扔下

  却不料砸中楼下路过的左某

  致其后颈部、左侧臀、左侧髋部受伤

  经讯问

  月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月某

  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高空抛物的行为

  严重危害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801/2024080158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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