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此套路!想“加塞”的私家车主看过来
一辆网约车司机驾龄有多年,近一年,却发生222起碰撞“加塞”车辆的交通事故,什么情况?
7月26日,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对外公布了这起当地警方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侦破的车辆保险诈骗案,案件涉及保险公司21家被“碰瓷”人员248名。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此前,收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推送线索,一辆鄂A牌照的机动车,于不同时间段在武汉市内多地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经初步研判,硚口区公安分局发现该车存在故意剐蹭他人车辆后,驾驶员向对方索要修车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情况。
驾驶员李某华具有保险诈骗嫌疑,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保险公司拓线深挖,发现李某华近一年内已骗取“被碰瓷”车辆,保险理赔金61万余元。
图为李某华驾驶车辆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视频监控截图
警方查明
李某华选择的作案时间,主要在上下班高峰期以及红绿灯启动时,作案场景多为车流量大、容易拥堵的位置,选择的下手车辆,都是私家车,事发后,李某华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真相,利用“路权优先”原则,在事故处理中骗取对方车辆驾驶员或者对方驾驶员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前期摸排的碎片化信息聚拢成形,案件脉络逐渐清晰,李某华也露出行迹。
6月26日,武汉警方在本市某小区内将其抓获李某华,从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拿到赔偿金后,觉得这是个“生意”能稳赚不赔,就盯着加塞、变道车辆以营利为目的找机会制造摩擦、剐蹭,以此获得保险公司或对方驾驶员赔偿。
6月27日,李某华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202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多次“碰瓷”特别是屡教不改者,要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骗取保险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湖北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碰瓷”等保险欺诈行为,奉劝有关人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同时,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遇到“碰瓷”,要立即报警处理,防止受骗。车辆有行车记录仪的,驾驶员要保存好视频,以便后期警方取证、破案。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3/2024-08/01/content_127393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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